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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4-02 07:12:58   

3月30日,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破解以往职称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难题,在事业单位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人尽其才的激励机制,我市日前出台了《濮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我市各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制度,克服以往专业技术职称重聘前要求、轻聘后管理的弊端,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考核内容上,《办法》强调,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要以其履行岗位职责、履行聘约情况为主,对思想政治、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创新创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聘期考核要充分考虑职称层级与岗位的匹配性,突出对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的考核,相同专业、职务的考核标准要一致,不同专业、职务的考核标准要分别制订。

在考核方法上,《办法》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侧重于定量考核的方法。凡能量化的考核内容及要素,均应采取定量考核的方法;确实难以量化的考核内容及要素,采取定性考核的方法。

此外,按照规定,聘期考核包括年度聘期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原则上专业技术岗位每3年为一个聘期,聘期期满考核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完成。年度聘期不合格的,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担任职称评审专家;聘期期满不合格的,自确定不合格等次的次月起低聘一个职称层级。”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骆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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