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严明了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结构比例和“人岗匹配”两个硬约束,对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聘方面开启绿色通道,创造性地提出一定期限内结构比例单列。一紧一松,不仅体现了职称工作对市直人才工作的支持,而且用活了职称政策,促使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第一次将调动调整人员纳入新进单位当年专业技术人员审批结构比例范围,使各市直事业单位新聘专业技术人员只有一个通道,进一步规范了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控制工作。
《通知》指出,市直事业单位原则上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新增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3%(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新增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
《通知》规定,市直事业单位凡按《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138号)文件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按照《关于印发〈濮阳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濮办〔2017〕33号)文件引进的高学历人才,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单列。
《通知》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凡按《关于印发〈濮阳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濮人才〔2017〕1号)文件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服务期满后,进入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企业取得的职称且在专业对口的前提下,到市直事业单位后直接考核聘任,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单列;如果专业不符合事业单位需要,先破格考核聘任,在3年过渡期内进行转评,不能转评的,过渡期满取消聘任。(记者 王金勇 通讯员 骆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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