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市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月25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濮阳市“文明18条”,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
“文明是一种品质,文明是一种修养。”仔细阅读濮阳市“文明18条”后,市教育局职工李源滋说:“濮阳市‘文明18条’通过细节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自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让文明之花在濮阳处处绽放!”
“固定摊点还好管理一些,一些流动摊点今天走了明天又来,光靠城管部门的治理,很难完全杜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说,濮阳市“文明18条”包含了对规范经营的要求,如果人人都能自觉遵守,共同抵制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让不规范经营行为失去生存市场,就能形成文明经营、规范经营的良好氛围。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宋彦军表示,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在城区针对交通秩序、车窗抛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行动。同时,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劝导行人及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劝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提倡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以实际行动使濮阳市“文明18条”深入人心。
市实验中学退休教师欧阳金玲说:“濮阳市‘文明18条’非常口语化,通俗易懂,直白地告诉市民哪一种行为习惯是不文明的,非常实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成铎表示,濮阳市“文明18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学习、宣传好,党员干部更应该带头实践好,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引领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和弘扬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在全社会形成摒弃陋习、崇尚文明、传承美德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 侯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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