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步、新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保持领先位次。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0件102人。对涉案数额达29亿元的宏丰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严格审查,依法对韩学臣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平息了6000余名受害群众集体上访事态,收到较好效果。二是加大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起诉产业集聚区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32件,查办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三是加大对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为服务精准扶贫,决胜全面小康,组织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件73人。四是加大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件2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案件6件10人。
二、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共依法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50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共依法批捕254人,起诉478人。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联系机制,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犯罪线索10件1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1人。三是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的合法权益。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共依法批捕67人,起诉75人。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决定不批捕47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47人。
三、牢固树立从严治党的理念,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3件16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9件131人、渎职侵权案件14件35人,上缴入库涉案资金1.96亿元,其中市院1.5亿元。
突出查案重点。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5件25人。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犯罪案件27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1人;组织开展查办行贿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共查办9件10人。
突出重点领域。坚持把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下大力气查办,确保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查办种养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件32人。查办农村改厕领域贪污案14人、受贿案2人,涉及公务员3人、村干部13人。
突出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作用,灵活运用领办、交办、督办、提办和异地查办等多种形式,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内部分工合作的办案模式,实现侦查活动由“单一作战”向“上下联动”转变,提高突破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水平。
深化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预防优势,综合分析行业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调查23件次,开展警示教育140次,发送检察建议书36份,开展案例剖析27件,受理预防咨询31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785次。
四、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纠正有罪不究、违法办案、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30人;对公安机关应当撤案而不撤案的,依法监督撤案14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等行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纠正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以及执行违法等问题。共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5件,其中提请抗诉16件、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有效开展执行监督,共监督54件,法院采纳40件;监督审判程序违法32件,法院采纳32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重点纠正刑事执行违法、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共发现和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380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6人,被全部采纳;开展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已收监执行7人,收押执行2人,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7人。
五、牢固树立从严治检的理念,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
六、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要领,以理性务实为导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崇尚法治,忠诚履责,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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