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坚持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紧密联系人民群众这一优势,立足职能,服务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人民调解解民忧。市司法局把矛盾调解化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创新实施人民调解“三三三”工作机制,建成7个县级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76个乡级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站、2538个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室,同时以县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为平台,建立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大调解格局;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缓解利益冲突,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抓早抓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4576件,调解成功4440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1件;排查纠纷920次,预防纠纷1726件。
法律援助惠民生。市司法局在全市设立7个法律援助中心,建立140余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0余个受理点,进一步继续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打通了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聚集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精准发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事项纳入援助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大厅便民设施,规范了工作流程。同时,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优化办案流程,提高案件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5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03件,同比增长10.4%;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36296人次,同比增加12.9%。
法律服务顺民意。市司法局坚持律师服务直通车制度,落实“一村一社区一律师”制度;选派优秀律师参与“护花维权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免费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安排63名公益律师在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值班,目前已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发挥公证预防在先的优势,认真做好传统领域公证,积极开展热点领域公证,拓展矛盾多发领域公证;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畅通“绿色通道”,优化办证流程,公证业务量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递增。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省首批服务型执法示范点”,系全省地市司法局中唯一一家。(记者 冯向忠 通讯员 李贵轩 戴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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