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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8-04 11:39:42   

濮阳网讯 8月3日,记者自市交警支队获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濮阳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市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出台相关政策。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等。“黄标车”提前淘汰指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住址或单位注册地在我市,并在我市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黄标车”,未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车主自愿将其车辆交由在我市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回收,同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的行为。

按照早淘汰,多补贴的原则,为鼓励“黄标车”尽快淘汰,我市对营运和非营运“黄标车”出台了相应补贴标准,该标准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及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补助。此次“黄标车”补贴政策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1日以后报废的,不再享受补贴。凡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提出申请、资料审核、车辆注销、领取补贴的流程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据悉,自2016年8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境内道路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记者 侯科建)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