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7月1日,全国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各县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企业代表100余人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通知》指出,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并要求各地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并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通知》要求,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记者 侯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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