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日前,记者自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强化社会组织监督。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新版证书换发和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落实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报告等制度,加强事前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年检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年检率,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坚决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纪活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等,认真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诚信自律水平。(记者 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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