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2月14日,我市出台《濮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濮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值班读网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和《濮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我市“双公示”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制度保障。
《方案》《办法》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双公示”目录,明确公示内容和标准,规范公示窗口和方式,加快完善信息化支撑系统,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推进机制,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方案》《办法》明确了我市将在2016年3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双公示”工作全覆盖。要求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推送至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濮阳”网站。《办法》还明确了“双公示”的公开公示内容。
《制度》要求,市、县区政府及部门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每个工作日浏览查验网站“双公示”信息内容、链接运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时报告非正常情况,并提出处理方案,按照领导指示落实处置工作,防止网站网页信息内容出现篡改和非法链接,遇到网络发生故障的,要及时排除。(记者 李铂冰 通讯员 段国普 赵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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