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关于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5〕26号)精神,经过自下而上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等程序,拟推荐张武岭、张丽同志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33号政府综合办公楼
电子邮箱:pysqg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93-8968055
中共濮阳市委
2025年8月15日
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张武岭(男)濮阳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张丽(女) 中共濮阳市华龙区委任丘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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