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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宫电影院租赁运营方招募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市工人文化宫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3-27 15:49:42   

濮阳市工人文化宫是服务全市职工的综合体和主阵地,濮阳市地标性景观建筑,拥有大剧院、小剧场、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培训中心、职工健身中心、电影院等功能板块,其中电影院位于文化宫主体建筑西北区域,主体三层,8个影厅,近1000个坐席。为充分整合各方优质资源,加快推动电影院启用步伐,更好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募工人文化宫电影院租赁运营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濮阳市开州路、卫都大街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

2.项目名称:濮阳市工人文化宫电影院。

3.项目主体:濮阳市总工会。

4.项目介绍:电影院是文化宫服务职工的核心功能之一,建筑面积约5000余平方米,建筑设计三层,其中一楼为影院大堂,二楼、三楼有面积和坐席不等的影厅8个(每层4个,其中3个影厅已完成座椅安装)。目前大堂、影厅已经完成内部装修,水、电、空调系统具备使用条件。

5.合作方式:整体租赁运营。

二、合作方资质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用工人数50人以上。

3.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

4.成立时间3年以上,具备充足流动资金。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企事业单位。

6.参与单位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同时参与。

8.不接受联合体提交合作意向书。

9.有电影院运营经验的单位优先。

10.其他需要合作方具备的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合作方式

1.文化宫按照电影院现状条件公开招募租赁运营方,参与单位负责投资设备设施、二次装修并独立运营,水电、物业费由运营方承担。

2.对外租赁,由意向合作方自主经营,具体租金标准由参与单位结合市场分析和投资回报测算,可采取阶梯式调整,提出合作意向,由市总工会进行择优比选。

3.按照上级工会关于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电影院合作周期不超过5年,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合作方优先续约。

四、报名方式及工作安排

1.集中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现场报名,同时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联系人:张元振,联系电话:17613898557,现场报名地址:濮阳市工人文化宫西区3楼。

2.现场考察:2024年4月1日至4月29日。

3.提交合作意向书:2024年5月6日上午9:00。

4.确定合作单位:由市总工会委托专业管理公司,对合作意向书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合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意向合作单位信息填报表自行下载填写,未尽事宜和不明确事项可电话咨询。

濮阳市总工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意向合作单位信息填报表.docx



责任编辑:薛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