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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消费者的一封信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2-03-15 01:56:31   

广大消费者朋友:

大家好!

值此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恭祝您节日快乐。

时代的进程,犹如环环相扣的乐章,不断鸣响动人的和弦。过去的一年,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放心,用刚性制度托起诚信濮阳,用规则文明突破“关系藩篱”,大力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在消费教育引导、商品和服务监督、化解消费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共促消费公平”确定为消费维权年主题。其基本含义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二是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三是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四是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的目标。然而,消费过程本应是照亮生活的“灯塔”,却变成时刻检验生活态度的炽光灯。在现实中,消费不公平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商家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故意钻信息不对称的空子,如缺斤少两、买少付多,进店就餐时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酒水开瓶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设置各种“霸王条款”和“潜规则”,互联网购物过程中不法商家采取各种手段刷单和流量造假,使用大数据“杀熟”等。

为此,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敢于维权、主动维权。一是精于“绣花”。在超市、商铺或其他市场购物时,要认真核实购买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质量,对数量、质量存在疑问的商品要选择可信度高的称重工具进行称重计量;在结算付款时,要认真核对小票,防止“错收”和“多收”现象发生。二是勇于说“不”,遇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的“霸王条款”和“潜规则”,要敢于拒绝,并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三是常换常新,不要长时间使用同一款APP,坚持货比三家,通过多种渠道对比同类型软件上同样产品的价格。四是理性消费,清晰知道自己是消费者的定位,明白自己拥有公平交易权,切勿被商家套路,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凭借有效证据及时依法维权。

最后,祝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2年3月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