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我市持续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现将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直单位开展情况。大部分市直单位整体上均能按照城市清洁行动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对机关庭院、办公区域、分包社区开展清扫、清洗工作。据统计,共有70家市直单位参加清洁日活动,其中: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三中、市新华书店、市教育局、市林科院、市委网信办、市林科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统计局、网濮阳供电公司组织得力,工具准备充分,参与活动人数较多,活动效果明显。
二、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开展情况。各辖区政府(管委会)认真组织区环卫部门、各街道办(乡)、居委会开展对沿街门店、慢车道、背街小巷等开展清洁洗城活动。华龙区出动各类机械化洗扫车辆271台次、开发区出动机械化清洗车辆55台次、示范区出动各类清扫车辆32辆对主次干道、人行辅道等部位进行清洗,达到清洗路面、降低扬尘、清理积尘的效果。全市共出动环卫工人近4000余名投入城市清洁活动。
三、乡(办)工作排名。根据市爱卫办督导情况,现将各辖区乡(办)“城市清洁日”行动工作排名如下:华龙区任丘办、华龙区人民办、华龙区建设办、示范区开州办、示范区卫都办、华龙区黄河办、华龙区胜利办、开发区昆吾办、华龙区长庆办、开发区濮上办、开发区华安办、华龙区中原办、华龙区大庆办、华龙区濮东办、开发区濮水办、华龙区孟轲乡。
通过近三次城市清洁行动来看,目前,仍有个别单位部门存在应付思想,尤其是到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方面存在组织参加人数少,自备清洗设备简单,出工不出力,出工不见成效等问题。《通知》中要求的职能部门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清洗工作,公厕、垃圾站、交通护栏、公交站亭、阅报栏、道路指示牌等达不到清洗效果。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今后的城市清洁行动中,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完成清洗任务,确保城市清洁行动收到实效。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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