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健康码查验点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后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健康码查验点管理
全市域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公共场所、商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宾馆酒店、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各类门店等公众场所都要设立健康码查验点,全面开展健康码查验工作。要加强查验点值守人员配备(至少两名),加强个人防护,设置健康码异常人员临时隔离区域(临时隔离点),有条件的查验点要安装监控设备。
二、规范健康码异常人员管控流程
(一)查验人员一旦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对健康码异常人员进行现场留置,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等候,并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等个人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如遇强行离开的,及时拍照、报警。
(二)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报后,立即通知所在乡镇(办)、村(社区)值班人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1小时内将红码、黄码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三)红码、黄码人员在集中隔离点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同时,组织疾控、公安、大数据等部门对健康码异常人员开展联合调查,研判风险,并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采取精准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责任
凡因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红码、黄码人员失管漏管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红码、黄码人员不听从疫情防控指挥的,由属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发现个人健康码异常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完成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后,可向社区(村)申请转码。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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