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秋冬季节,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秸秆、杂草、落叶、枯枝、劈柴等生物质,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等可燃物,属于高污染生物质(以下简称“生物质”)。一旦焚烧,将会污染空气质量,危害身体健康和影响交通安全,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焚烧生物质属于违法,对故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上下正在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付出了巨大努力。在此,我们倡议:
一、做绿色环保的践行者。遵纪守法、积极响应,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不乱堆乱放,不焚烧、不点火。
二、做绿色环保的宣传者。带头宣传、广泛劝说,主动向家人、邻居及亲戚朋友讲明焚烧的危害性、讲清禁烧的重要性,劝导不焚烧。
三、做绿色环保的利用者。自觉主动、集思广益,发挥主观能动性,科学合理利用生物质,实现变废为宝,循环发展。
四、做绿色环保的监督者。加强监督、积极举报,及时揭发检举焚烧违法行为,做守护居住安全、维护清洁空气的良好公民。
坚持生态立市,守护碧水蓝天,从禁止焚烧开始;实现绿色发展,建设宜居濮阳,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我们真诚地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动、共同努力,坚决抵制焚烧行为,为建设“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美丽濮阳作出应有的贡献。
濮阳市环境攻坚办
濮阳市禁烧办
濮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