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建办规函〔2016〕681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豫建设计〔2020〕118号)、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省级评估验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科〔2020〕16号)有关要求,在2020年前完成濮阳市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进一步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历史建筑文化,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
为全面摸清历史建筑底数,我局真诚向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征集历史建筑信息线索,希望市民积极参与,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信息线索。
一、征集条件
建成年代在30年以上,或现状风貌是严格按照传统风貌进行修缮或重建的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被推荐为历史建筑:
(一)能够反映豫北平原地区历史文化特点,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科研价值,风貌典型的传统木结构民居、近现代石结构民居以及能够反映特定时期历史信息的其他建筑;
(二)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能够反映地方营造方法和特色,或反映建筑技术工艺发展,具有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
(三)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如濮阳悠久的州治历史、军事发展历史、红色革命和石油文化特色等的建筑;
(四)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但已灭失,按原貌科学复建的建筑;
(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
二、征集要求
(一)能够提供准确的建筑物详细地址和具体位置,包括区、街、路名和门牌号,最好配以现状图片;
(二)提供建筑历史和建造时间(如不确定可提供相关线索);
(三)提供建筑历史功能和现房屋功能;
(四)说明推荐理由及建筑的历史、特色和价值等,尽量提供反映推荐理由的照片、图纸、文献等资料。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四、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信息。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振兴路南路31号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景观风貌规划科
邮 编:457000
电子邮箱:pyscxjgfmghk@163.com
联 系 人:马尚武 0393-8067986
杨净坤 0393-6667229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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