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豫公通﹝2013年﹞250号)等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濮阳市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
二、申报对象
1、2018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凡符合《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见附件1)新增(建)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且经营规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也应当申报备案。
3、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经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对于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全市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认真核对,凡符合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向所属辖区大队进行申报(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见附件2),提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
特此公告。
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5月6日
附件1: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附件2: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
附件3:濮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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