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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疫情防指办〔2020〕56号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2-09 19:30:59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歇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疫情防控期间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歇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原则每班2至3人,并做到“四会”:会报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使用消防设施,会巡查检查。歇业期间,不得关停消防设施及监控设备。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班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二、严格巡查检查。歇业期间,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禁止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内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室外应预留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石墩、门禁等固定障碍物或停放私家车辆。  

三、设施完好有效。自动喷水、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等系统和消防控制柜要全部处于自动状态,喷淋、消火栓、消防水炮等水系统保证有水且最不利点或末端压力充足,消防控制室接到故障、火警等信号后,要第一时间派人核实。单位消防设施出现问题,请拨打96119电话,消防机构将提供技术指导。  

四、安全用火用电。除消防设施用电外,原则上其余电源、气源应全部关闭,值守人员可以保留最低限度生活工作用电,且应采用独立线路,不得使用明火和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值守人员应加强自身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动火作业。  

五、做好防火分隔。同一建筑物内部分歇业的场所与生活超市等其他正在营业的场所,要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防火卷帘下降至底,并将防火门关闭,营业场所疏散逃生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六、其他注意事项。为值班值守人员预留各库室场所钥匙,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严禁场所内违规留宿住人。严禁在场所内大量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恢复营业前,要组织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后方可恢复使用。  

各歇业场所要严格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防火巡查检查,加强值班值守,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灭早、灭小、灭初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濮阳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