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网信办,开发区宣统办,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各微博微信公众账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创新改进网上宣传,推进我市各级各类网络平台的规范化运维,更好地发挥其遵守网络管理法规、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网络正能量、注重网络安全运维、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履行社会主体责任的积极作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中共濮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优秀网站和优秀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掌握网络文化发展主导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扶持力度,有效提升我市网络公众平台的竞争力、传播力、影响力,以此带动全市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繁荣,推动网络文化环境的净化和改善,促进形成健康向上、引导有力的互联网舆论传播格局,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濮阳绚丽篇章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参评范围
濮阳市辖区(含各县区)内有较大发展潜力、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互联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均可参评。
三、评选标准
(一)导向正确。坚持正确的网上舆论导向,正面宣传濮阳,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较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满足网民多方面信息需求。
(二)宣传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及时跟进,大力宣传、配合有力。突出网络特点,主动设置话题,引导网民积极参与,形成广大网民关心、理解、支持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良好氛围。
(三)传播力强。页面制作精美,栏目设置新颖,信息更新及时。具有较强的网络传播能力和服务能力,网民关注度高,访问量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在本地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引导有效。关注社会舆情,及时跟帖评论,引导网上舆论。能够按照网信部门要求及时删除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内容。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网上报道,刊发转载经过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发布的权威信息、或授权有关媒体发布的信息,不转载来源不规范的稿件。
(五)严守底线。自觉接受网信部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不发布含有法律法规和宣传纪律明令禁止的内容,对于各类虚假信息和低俗信息能有效防范、及时发现、迅速删除。
(六)管理规范。认真落实网信部门工作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实行网站和账号法人负责制,负责信息内容总把关,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有序。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评:
(一)违反“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约谈十条”有关规定,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或是未经批准越权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等。
(二)触犯互联网“七条底线”,传播违法信息,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害信息,传播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有害信息,传播有悖于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害信息,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三)评选期间(2019年内)被市委网信办和上级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包括口头批评、下发处罚整改通知书、关停等)。
四、评选步骤
(一)2020年1月10日前,由各县(区)委网信办、开发区宣统办、工业园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市直有关单位按照推选标准,对辖区和行业内的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进行初选,并将典型材料及申报表报市委网信办。企业、个人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可以直接形成工作总结并填写申报表,直接向市委网信办申报,由市委网信办进行初选。申报材料及表格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至市委网信办综合科(老检察院61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评选活动专用信箱:pyswwxb@163.com。
(二)2020年1月31日前,由市委网信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进入复选的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三)2020年2月底前,由市委网信办同有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经过考察的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进行审核和评选。
(四)2020年3月底前,对评选出的优秀网站和优秀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进行表彰。
五、奖项设置及奖金
此次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新闻类网站和优秀微博微信公众账号,颁发奖状,并给予资金奖励。对评选出的优秀政务类网站和优秀微博微信公众账号,颁发奖状。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优秀网站和优秀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评选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要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把评选标准作为今后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建设、管理和宣传的要求,切实落实到日常管理运行中。
联系方式:综合科联系电话:0393-8870617
附件:1.濮阳市2019年度优秀网站评选申报表
2.濮阳市2019年度优秀微博微信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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