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晚,市物探国控站点空气质量指数异常,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夜查发现,华龙区106国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黄河路限高卡点无人值守,升降限高杆停在4.5米处,双向通车,且车流量较大。根据10月11日重型柴油车绕行工作会议部署和10月14日《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重型柴油货车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19〕201号)规定,华龙区未尽到属地管理责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没有与华龙区做好工作衔接,警力配备不足,致使限高、绕行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大量重型柴油货车过境城区G106段,对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华龙区委、区政府及区委书记刘洪浩、区长高尚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支队长宋彦军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华龙区和交通管理支队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濮阳市重型柴油货车绕行实施意见》要求,抓好重型柴油货车绕行管控工作,要把市城区22个卡口的管理工作做实、做到位,特别是主要通道必须做到现场执法,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华龙区、开发区、示范区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限行设施管理与维修,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做好外围卡口管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抽测力度;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加大对重型柴油货车绕行工作的督查力度,再出现此类问题要严肃追责。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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