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根据《濮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认定符合《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濮发〔2015〕23号)A、B、C、D类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优先安排原则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据当地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安置方案,开辟“绿色通道”,按照高层次人才的意愿,简化程序,坚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妥善解决好本地及驻当地的市属、省属、中央驻濮单位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二)限时办理原则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重点,在接到高层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到位。
(三)属地管理原则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其意愿就读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负责协调办理有关手续。拟就读市属学校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拟就读县(区)所属学校的,由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负责受理。
三、具体措施
(一)入学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入读小学、初中的,按照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公办学校;申请入读普通高中的,应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入学优惠政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转学
在外市就读中小学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市的,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由当地按照本人意愿协调安排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并办理转学手续。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请
申请人向就读学校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
2.濮阳市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合同等材料;
4.其他与入学相关的材料。
(二)审核办理。
就读学校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验材料后,研究提出入学安排意见,并通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依据本《通知》研究制定本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方案,明确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在单位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建立一套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机制。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县(区)教育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优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相关证明材料,加快实现“网上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要及时跟踪督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高层次人才安心在濮工作。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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