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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2-22 10:30:22   

为加强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现以政府购买劳务,消防队管理使用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执勤车辆驾驶、火灾扑救和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其中消防执勤车驾驶员5名、消防员15名。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战斗员  

1.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1993年2月18日以后——2001年2月18日以前出生),具有高中(同等)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刺青,政治审查应符合《河南省消防队伍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政治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检查应符合《河南省消防队伍招收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的标准。  

4.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消防、汽修、水电工、电钳工、新闻、汉语言文学和文体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年龄至28周岁(199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  

1.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1988年2月18日以后——1999年2月18日以前出生),具有高中(同等)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刺青,政治审查应符合《河南省消防队伍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政治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检查应符合《河南省消防队伍招收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的标准。  

4.持B照及以上驾照(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驾龄1年及以上。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3月3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清丰县消防大队(清丰县安康路与106国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等(中专学历需带报到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政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4、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红色)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清丰县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满分都是100分,各占5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加试理论、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作为录用参考。  

(一)体能测试。主要考核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3000米跑,四项各占25分,体能测试地点与方法由清丰县消防大队负责实施。时间为2019年3月5日。  

(二)面试。在清丰县消防大队安康路中队进行面试,时间为2019年3月5日。  

(三)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加试  

1、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利用地方驾校考试中心上机操作。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借助地方驾校考试中心,参照国家出台驾考规则及程序组织实施,内容为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和道路驾驶。  

3、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为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200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可以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大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梯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岗前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一次合同期限1年,到期自动终止合同再续签。  

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是退伍军人者优先聘用。  

八、工作任务及工资待遇  

任务:做好消防队伍执勤车辆驾驶、灭火救援和教育训练等工作,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统一提供食宿和服装,正式工作后按照中队统一调配,每人每月可调休8天,遇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的,由中队统筹安排人员休息。     

工资待遇:按照《濮阳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习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工作合同,并进行定级定档,缴纳五险一金,其中消防员最低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执勤车驾驶员最低为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以后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   

咨询电话:0393-7233379

附件: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

清丰县消防大队  

2019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