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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濮阳市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9-25 18:29:57   

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宣统办、工业园区党工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省主要新闻媒体各驻濮记者站,市直各单位:

为表彰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和通讯员近年来在新闻宣传战线上所做的突出贡献,推动新闻战线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对照三检查”主题教育、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三项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深入,激励和引导全市新闻战线更好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于2017年第十八个记者节期间开展2017年濮阳市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的现职新闻工作者,包括编辑、记者、校对、播音员、主持人等业务人员;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新闻宣传骨干人员。

二、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三贴近”“三深入”,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在一系列重大宣传报道战役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在本评选年度内有一件以上的作品在市级以上或全省专业评奖中获奖。

三、推荐要求和办法

1、推荐人选要经过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民主推荐,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本次拟评选濮阳市优秀新闻工作者30名。

推荐名额和评选办法是: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各推荐2人,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推荐1人,由各地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初评推荐。濮阳日报社、濮阳广播电视台各推荐4人,中原石油报、濮阳电视台科教频道、濮阳广播电视报各推荐1人。省主要新闻媒体各驻濮记者站各推荐1人。市直有关部门推荐2人。

各单位推荐的参评者,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的濮阳市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进行定评。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四、参评材料要求

被推荐的个人要填写《濮阳市2017年优秀新闻工作者参评推荐表》(见附件1),本人事迹介绍1500字左右;填写《濮阳市优秀新闻工作者参评者代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该登记作品的复印件(最近两年的1—2件作品,报纸或电讯稿原件的复印件,广电作品文字稿另附光盘1份)。以上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装订一式7份。请各县(区)、各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参评者的参评材料报送濮阳市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五、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市委办公楼二楼211室

电 话:4414473

联系人:张琳慧

附件:1、濮阳市2017年优秀新闻工作者参评推荐表

2、濮阳市优秀新闻工作者参评者代表作品登记表

表格.doc

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濮阳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7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