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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清丰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7-04 06:51:28   

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尤其是5月份集中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面对严峻形势,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严查严处,取得了显著成效。至6月30日,全市完成淘汰黄标车6317辆,占目标任务的92.64%。

在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丰县人民政府、南乐县人民政府、范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各分局等单位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将淘汰任务分解至每名责任干警,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施策,进企入户全面排查,面对面宣讲淘汰政策,积极引导车主主动淘汰;全面启动缉查布控系统,强化路检路查,对系统报警车辆快速拦截、严格执法;围绕难点问题,每天分析研究,理出工作思路,找准突破方法,一车一策,确保淘汰到位,率先完成了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市公安

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系统报警黄标车及时记录,搞好基础数据分析,千方百计提高黄标车淘汰数据质量,协调各相关单位形成治理合力,并强化督导检查,每天排名通报,有力地保障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鉴于清丰县人民政府、南乐县人民政府、范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市公安局建设分局、中原分局、昆吾分局、濮水分局、孟轲分局、卫都分局、胜利分局、大庆分局、工业园区分局等单位,在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中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现予以通报表扬。尚未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正视差距,发扬“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精神,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自我加压,精准施策,克难攻坚,确保按期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任务,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