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行动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筑渣土清运阶段性的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9日至25日。二、主要措施:
(一)在时间阶段内,对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含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公路交通、园林绿化等)的建筑渣土清运许可暂停;
(二)在时间阶段内,所有渣土车、工地物料运输等车辆全部停运,严禁上路行驶;各清运运输公司要将所属的车辆进行全面冲洗,并有序停放;
(三)在时间阶段内,将组织专门人员,全天24小时无缝隙在城区内进行巡查监管。对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运输的车辆,一经发现,将严管重罚,决不姑息。
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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