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共濮阳市委党校 范茹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规律的深刻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创新,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遵循。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唯有推动二者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才能构建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一、准确把握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内涵界定及辩证逻辑
(一)有效市场的内涵界定
有效市场的核心要义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微观主体活力充沛。其本质是构建“自主决策、公平竞争、开放包容”的市场体系,让要素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自由流动,充分释放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效能。从实践来看,劳动力按需流动、资本向高效领域集聚、技术通过市场转化为生产力,正是有效市场的生动体现。
(二)有为政府的内涵界定
有为政府并非“全能政府”,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治理主体,核心职责是“放得精准、管得到位、服务优质”。“放”是破除行政壁垒,把该由市场决定的事彻底交给市场;“管”是弥补市场缺陷,解决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外部性、风险隐患等市场“不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服务”是优化发展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和坚实保障。
(三)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逻辑关系
二者辩证统一的核心逻辑在于:政府“有为”是市场“有效”的前提,只有精准放活、科学监管,才能为市场活力释放扫清障碍;市场“有效”是政府“有为”的检验标准,市场运行效率、主体活力状况直接反映政府治理效能,二者缺一不可。
二、深刻理解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理论意义
(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不断完善,但仍存在阻碍市场竞争、束缚活力的弊端,也存在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问题。唯有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才能破解改革难题,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创新驱动、效率提升,既依赖有效市场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也需要有为政府完善宏观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发展成果共享。这是应对外部冲击的重要保障。当前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唯有协同“两只手”,破除要素流动壁垒,做强国内大循环,才能以内部循环稳定性对冲外部不确定性,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二)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选择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时期,更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发挥二者协同效应。在科技创新领域,市场引导企业聚焦需求搞研发,政府强化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在产业升级领域,市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壮大,政府优化产业布局、筑牢安全底线,促进产业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相统一;在区域协调领域,市场发掘各地比较优势,政府打破行政壁垒,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三、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协同发力。
(一)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要素市场,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降低市场准入成本;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让市场自主决策更高效。
(二)加强市场科学监管,守牢市场运行底线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减轻企业负担;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金融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对新业态秉持包容审慎态度,把握监管节奏与力度。
(三)优化服务,夯实发展保障
构建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推行帮办代办服务;落实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健全企业维权机制,零容忍乱收费、拖欠账款等行为,以法治保障公平竞争。
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很多,其中关键一点就是实现了市场经济的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相结合。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让“看不见的手” 和“看得见的手”协同发力、相得益彰。既要释放市场活力,又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以有为治理保障市场有效。唯有如此,才能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体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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