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以高品质城市建设促高质量发展。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人的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城乡相统筹”等新型城镇化的路径选择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继续推进的必然要求,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要把握好“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选择。从经济层面讲,城镇化的本质就是在现代化过程中促进人这个资源要素流向城市。而人这个特殊的资源要素又区别于如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人具有除经济品质外其他的社会品质。要实现引得来、站得住、留下来,就必须解决人的身前身后事。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大劳动力素质培训,既要人愿意到城镇中去,又能有一技之长在城镇活得下去,扩大城镇的吸引力。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消除农村人与城里人的区别,使其能够公平公正地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实现随迁子女有学上、养老服务有保障、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要紧盯住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选择。传统城镇化的推进属于粗放式的城镇化,曾一度热衷于“造城运动”,摊大饼扩张城市,以至于出现土地利用效率低,土地城镇化速度明显大于人口城镇化速度的现象。实施新型城镇化,要摒弃以数量取胜的思路,紧盯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选择。要统筹谋划城镇化发展方向,科学合理编制新型城镇化方案,防止出现为了城镇化而城市化的无序扩张;加大力度推进老旧小区、雨污水管道、城市绿化等合理改造,优化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真正实现打造宜居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全方位整合物联网信息资源,引进先进的高等科学技术,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力度,打造智能交通系统。
要运用好城乡相统筹这一抓手选择。传统的城镇化片面注重大城市的聚集,忽略了乡村的持续发展。一方面,形成了超大型、大型的城市,人口过载的负面化影响持续羁绊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乡村流出劳动力过多,导致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社会性问题凸显,乡村相对衰落的状况一度成为乡村振兴工作的核心问题。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耦合的工作,做好城乡统筹发展。既要强调大城镇的发展,也要强调中小城镇和传统乡村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推进县域城镇的建设,突出以县为单位的城镇化建设。要处理好市民化的农民的后顾之忧,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巩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深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管理办法。
浪涌潮头,千帆竞发。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到实处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举措。只要把握好“人的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城乡相统筹”新型城镇化的路径选择,相信我们就能顺利实现新型城镇化既定目标,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