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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法典精神贯穿监督执纪始终
市纪委监委 马传禹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1-06 10:5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监督执纪工作密切相关,尤其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各类民事权利及其保护、救济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工作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树立了新向标。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民法典精神贯穿监督执纪始终,切实在深入学习、自觉遵守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要在学深悟透上做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54章、1260条,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系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堪称公民权利的宣言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要在学深悟透做实上先行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切实提高学法本领,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在真信笃行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秉持的理念。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人民的“民”字为纽带,纪检监察工作与民法典紧密相连。尤其是在处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时,基本都涉及民事法律问题,要善于把监察法、刑法、民法典等贯通起来执行,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强化纪法思维、底线思维、制度观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要在监督执纪上见成效。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思考民法典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的同时,要注意把握工作节奏和方式方法,落实好民法典关于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坚决杜绝非法运用调查手段侵犯公民财产权、人格权、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推动“不敢”“不能”“不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面提升治理腐败效能,不断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