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甫
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濮阳至鹤壁管理处
省市:河南 濮阳
邮编:457000
公路路产,是公路工程发挥作用的物质条件之一,亦是公路事业的有力依托,其水平的高低,将会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公路交通事业是否可以稳定、健康的发展。对此,有必要研究公路路政管理的路产保护工作,这对于实现“人”与“路”和谐的目标有深远的意义。
要想完善公路路政管理中的路产保护工作,必须结合当地路政管理的实际情况与路产保护的基本特点,科学地划分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责,做到权责分明、落实到人。这就需要负责人建立路产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的手段,将路产保护的各个法律关系理清楚,明确每个管理部门的权利与责任,规范路产保护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并且完善路产保护工作的监督机制。此外,将路产保护的单位统一化,亦是一个有效的对策。将集中管理方式替代以往的分散管理方式,可以最大化的节约行政资源、以及社会性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要遵循精简效能的工作准则,促进权责统一、效率提升目标的实现;建立协作机制,将相关部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如此才能做到整个路产保护体系的高效运转。此外,优化路产保护的团队建设,可以促进路产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是第一位,让其时刻牢记“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提高其自身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其次,便是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完善职工招聘制度与招录考试,严格把关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最后是规范考核制度,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起来,促进路产保护的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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