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去年,各大直播平台站到了风口上,网红主播们也迎来身价三级跳,年收入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而很多高收入的主播“新贵”,竟然连个税都没交。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3月9日披露,区内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3.9亿元,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今年最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朝阳区地税局今年将运用大数据辅助税收征管,重点针对新兴行业业态堵塞税收漏洞。
近年来“网红经济”兴起,直播平台正进入风口,网络直播成为“网红经济”的增长点,不少网红通过直播赚得盆满钵满,使这一行业一时间裹上了一层“黄金甲”。
但与之对应的是,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对这一消费新业态却鲜有关注,在平台与个人缴税意识不强、征税工作不及时的情况下,大把捞金的网红主播成了税收的“漏网之鱼”,这是国家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大损失,对其他纳税人来说,也造成了极大的不公。
碍于网红主播来自各地,其收入来源包括打赏、广告、线下商演等多种渠道,新业态的纳税管理的确困难不小。对此,税务部门要加大跨区域协查的力度,还要多方监控收入来源等等。要与时俱进、见招拆招,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平台自身也须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主动向管辖范围内的网红们宣传税法相关知识,积极为之提供便利的纳税渠道。鉴于网红为平台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收益,经营者也自然应当上缴相应税款。
政府扶持新事物成长,除了要在内容方面对网络直播严加管理,也要对其衍生出的周边问题提供解决思路。依法纳税,是网红们履行社会义务的体现,也是官方对其身份的认可。线上线下规则与机制互补,才能促进网红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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