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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国酒”虚名还市场公平

作者:张德斌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1-04 09:33:22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长期以来以“国酒”身份进行宣传的贵州茅台其实并没有取得“国酒茅台”商标。在五粮液、汾酒、剑南春等众多企业的反对中,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多年以来,茅台依靠“国酒”称号,获得了超乎寻常的经济利益和美誉度。但随着国家商标局关于“国酒”不可作为商标使用,任何酒品都不能注册使用的最终“判决”下达,茅台的非正当竞争行为暴露无遗,它也将各大酒品重新回到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

此外,据2015年最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可见,茅台及其它品牌酒使用“国酒”的行为,还违反了新《广告法》,需要依法予以纠正。

由于茅台长期使用“国酒茅台”做宣传,其社会影响力很难在短期内消除掉,只能逐步淡化。至于其它白酒品牌厂商,此前一直受到“国酒茅台”的压制,处于不公平的地位,现在总算是可以翻身了。未来各厂商将不再沉迷于“国酒”之争,而是将精力和资源更多用于品牌和质量管理方面,依靠品质吸引消费者。

从市场发展的趋势来看,噱头炒作、夸大宣传、炒概念等浮躁方式,已逐渐不被理性消费者接受,品牌建设需要更加稳健,随着消费群体、消费模式的时代变迁,白酒消费也在发生变化,谁能把握住未来,才能走得更长远。虽然“国酒”不能注册,但消费者自有评价,优质酒、优质品牌,自然就是他们心中的“国酒”。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