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8月1日起,天猫医药馆将停止药品在线交易,起因是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期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线上药品交易业务都将暂停,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可以正常经营。
叫停药品网售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尽管这一叫停符合程序正义,原本只是试点———试点效果不佳或成果不足,便顺势叫停,但当这一天来临,仍让人不无遗憾。对于不少患者来说,网上买药比到家门口的药店买药还方便,在“互联网+”深入人心的今天,人们有理由尽享电商平台售药的便利。
而从有关部门给出的理由看———“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也许并非信口开河。其核心意思就是监管难、难监管。这番陈述并非毫无道理,但不是因噎废食的理由,也不是一刀切的理由。
开网上售药之先河的美国,也曾遭遇一系列难题。比如,有的购药者未经医生诊治或无有效处方,只需填写一个在线购药申请表就能买到药。再比如,有些网上黑药店为了吸引顾客,无限拔高所销药品的疗效,以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不解决问题。如果对症下药,乃至早做防范,便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美国是怎么做的呢?美国主要从三方面监督,一是制度建设,即建立行业标准和提高入行门槛。二是严惩不贷,比如对没有有效处方的药品销售交易可处50万美元罚款。三是呼吁媒体监督,并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如此种种,美国网售药品发展迅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虽然比美国起步晚,但有经验教训可借鉴。事实上,从目前国家职能部门的监管手段看,已形成一些制度安排,而相关企业也积极配合,比如建立可追溯的倒查机制。这都为网售药品铺平了道路。
早在2014年,相关部门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提出,放开网上销售处方药。如今,在具体的行进过程中出现了波折,并不让人气馁,关键是如何趋利避害,最大程度减少各类障碍。
当然,消费者权益至上,无论叫停还是重启,都应该做到千方百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这就提醒相关职能部门,真正对患者负责,并不是叫停,而应该重启,融入更大监管力度之后的重启。如果监管跟不上,还不如不重启,但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到底是监管能力不足还是监管意识不足,值得思考。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