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隐之,字处默,濮阳人,是三国时期魏国待中吴质的六世孙。据《晋书·吴隐之传》记载:他少时家中贫困,却清高廉洁,从不非分妄取。在为父母守丧时,以孝著称,并以此受到当时有权势者赏识,因而一出仕就担任士族所任的清官。
以后,他在朝内外历任要职,但俸禄大部分给了亲戚与族人,自己的生活与庶民一样。后来,他又担任尚书、太常、中领军等要职,但廉洁俭朴的作风始终如一,在他的影响下,其子孙也都保持着廉洁谨慎的传统。
吴隐之在做广州刺史之前,被谢石(淝水之战东晋方面的总指挥)点名要过去做主簿。这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官,只是将相大臣一幕僚,但若论其地位,却又十分重要。其时谢石声誉日隆,炙手可热,且谢家十分富有,吴隐之在他手下工作,俸禄不菲。但是,吴隐之的女儿出嫁时,谢石吩咐手下人带着办喜事所需的各种物品
去帮忙操办,却发现吴隐之家见冷冷静静,毫无办喜事的气氛,唯见婢女牵了一只狗要去市上卖。原来吴隐之要靠卖狗的钱来做女儿的嫁资!
如果吴隐之运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能捞的时候就捞他一把。怎么也不会穷到卖狗嫁女的地步。很显然,吴隐之家穷,是另有原因的。史书上说他“弱冠而介立,有清操”“虽居清显,禄赐皆班亲族,冬月无被,尝浣衣,乃被絮,勤苦同于贫庶。”由此可见,吴隐之家穷,是他始终保持清廉的操守、又乐善好施造成的。
后来,朝廷决定派他去广州做刺史,目的就是希望他到那里去树立新的形象,改变过去岭南历任刺史皆贪污受贿以饱私囊的弊端。
透过我们对吴隐之的了解,可以看出:能否保持清廉,关键在于自身拒腐防变的本领,不能怪罪于客观条件。这对于我们当下如何更好地提升廉洁自律水平,极具借鉴意义。
(濮阳县纪委供稿)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