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人周某是一家私企的财务主管,为了帮上高中的女儿追求男生,他挪用35万元公款送女儿出国整容,在潜逃时被警方抓获。
周某晚年得女,宠爱闺女不难理解。但凡事过犹不及。面对女儿早恋、闹着出国整容、不答应就寻死觅活,周某显得束手无策。这只能表明周某对女儿长期溺爱迁就,已把孩子惯得不成样子。父亲习惯性放任妥协,女儿习惯性任性耍浑,互为因果。最终,女儿“作”得没了边,父亲“爱”得犯了罪。
有些人犯罪后辩称,是出于“一念之差”。其实未必———邪念与隐患可能早就存在。如果做人没有底线、对法律缺乏敬畏,倘若挡不住枕边歪风,假使对子女教育不当……无论哪个因素“爆发”,都可能成为犯罪的导火索。很多时候,犯罪并非偶然,而是某些人对各种“不良习惯”的无意识与顺从。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