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记者获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在其网站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12月3日《郑州晚报》)
抛开教材的特殊性而言,仅就将其作为普遍的商品,一个存在多处错误的教材,显然属于“质量瑕疵”,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全面实行产品强制召回制度,但相关出版社也应自行召回,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成本。
毕竟,教材作为规范性的出版物,其影响非一般出版物可比,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其出现错误就可能形成误导。比如若是因为教材的错误,使得学生在考试中犯错,那这样的后果由谁担负?
在出版社未能履行其职责的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及时介入,避免使教材出错成为民间维权之伤。更何况,教材的错误之处,跟教育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有不可分割的关联性。
近年来,教材“出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出版社甚至成了犯错的“老油条”。究其原因,除了教材出版急功近利,以及教材出版管理行政色彩过浓之外,其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相应的追溯机制,使教材使用者的权益未能获得保障。
教材出错暴露的是系统性风险和体系性症结,教材出错不应完全将板子打在出版社的身上,教材从编撰、审订、出版、发行和采购,这一系列的程序之中,如何实现把关,如何实现责任连带,以及如何打破行政化色彩过浓的体系循环,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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