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1日至25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我市开展督察工作。2019年2月24日向我市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督察发现的3个方面问题,提出了3个方面的意见。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明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定过硬决心,落实过硬举措,强化过硬担当,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全文在濮阳市人民政府和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谱写美丽濮阳新篇章。
《整改方案》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落实,坚持系统施策,务必取得实效,明确了3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坚定走以生态和创新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浓度全面完成国家及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国家及省政府要求;初步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二是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制度措施和环保责任的落实,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强化闭环管理,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结合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以点带面,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环境管理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强化绿色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
《整改方案》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濮阳市整改问题,深入开展50项整改任务(其中共性任务14项、个性任务36项),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监管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定了5个方面的重点措施:一是增强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提高政治觉悟,践行“四个意识”,把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会议、重大部署。清醒认识濮阳资源环境有限,刚性约束日益明显,经济发展、人口集聚与环境承载、群众环境诉求之间存在的矛盾现状。坚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督查内容。各级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守环境底线,打赢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狠抓“治、管、控、改”,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强化依法治污、联防联控、精准治霾,推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深入开展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系统实施“四水同治”,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通过精准施策、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扎实开展生态功能提升行动、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全民绿色行动,着力抓好引黄入冀、第一濮清南、黄河、金堤河四大生态走廊建设,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态湿地保护,大力开展春季植树活动,掀起造林热潮,努力形成纵横交织、相互贯通、功能完备的生态系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着力优化结构,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深入实施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管理,坚决依法关停环境风险大、难以转型的企业,通过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发展一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调整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加快“西减东加”“退城入园”步伐,力争早日解决“工业围城”问题。着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构建全市域清洁取暖体系,持续削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强天然气和外电保障,促进全市能源消费结构日趋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实施以集中供热和“双替代”为主,以清洁型煤为辅的清洁取暖政策。着力调整运输结构,加快郑济高速铁路濮阳段等项目建设进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新能源交通;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铁路运输量,形成辐射资源腹地、服务工业园区的区域地方铁路网。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线路,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环境保护监管高压态势。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优势,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体系和高效联动、严惩重处的执法协同体系。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努力营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的浓厚氛围,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有效震慑。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协同公安、检察、法院合力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常态化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夯实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加快信息化建设,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重复上访居高不下、“散乱污”违法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五是强化制度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从保护和预防入手,进一步加快地方生态环境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指导推动和约束作用。抓紧出台《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健全污染治理、质量改善和行业监管及生态补偿等政策体系,确保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4个配套办法实施力度,围绕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任务,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生态安全。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5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调整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濮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单位是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亲力亲为,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虚以应付、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出现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按照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细化时间节点,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市级领导领衔督办机制,由市直牵头部门包案督办,制定具体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落实。采用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将组织专项督查、暗查暗访、回头看,并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统一组织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典型案例及整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
下一步,濮阳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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