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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目标任务
围绕发展大局 服务实体经济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3-30 06: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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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3月29日,市委书记何雄在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为先进单位颁发奖金(记者 高崟人摄)

濮阳网讯 3月29日,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难攻坚、砥砺奋进,切实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努力提升金融发展水平,为推动我市新一轮赶超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会议提出了2016年金融工作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新增融资185亿元,其中新增贷款85亿元,资本市场融资100亿元。加快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争取股份制银行入驻濮阳,推动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督促各村镇银行加大乡镇机构建设力度。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深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加强金融扶贫开发,实施金融精准扶贫。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建设,争取在发行私募债、项目收益债、建设专项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抓好市担保集团的规范管理和运作,扩大助保贷、过桥资金规模,破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鼓励引导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同时,扎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会上,建设银行濮阳分行、省农信社濮阳市办、中原银行濮阳分行、农发行濮阳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分行和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银监分局作为2015年信贷融资先进单位,市投资集团公司、市热力公司、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作为2015年资本市场融资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市委书记何雄在充分肯定去年全市金融工作后指出,我市金融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融资能力还比较低;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市场化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金融风险隐患还不少,非法集资案件仍居高不下,民间借贷纠纷增多,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亟待加强等方面。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正确把握金融宏观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金融工作和金融市场管理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金融发展新趋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何雄指出,必须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本质要求,既要把金融业做大做强,又要充分发挥金融的重要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要清晰地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方向。一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时让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项目情况,增强放贷信心。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寻找切入点、合作点,为项目建设注入充足的“血液”,提供有力的保障。二要保障小微企业、“三农”发展。小微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保障体系。我市是一个传统农业市,加快推进“三农”发展,必须建立相应的金融服务支持体系,推出一批更加贴近“三农”、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三要保障扶贫开发。各金融机构要从我市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人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抓住机遇,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要把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一是银行持续扩大贷款规模。各银行要积极向省行汇报我市发展的良好态势和比较优势,争取在区域授权、贷款审批、机构建设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对前景好暂时困难企业,各银行尽可能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企业度过寒冬、恢复活力。要积极落实国家对工业企业融资的新政策。要加强市、县投资集团运作,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快速发展。要创新体制,积极搭建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二是大力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抓好企业上市、债券融资和基金发展,充分发挥保险融资功能。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一要壮大金融主体。大力实施“引金入濮”工程,引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入驻或在我市开展业务。二要突出抓好农信社改革,认真落实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三年专项方案。三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服务渠道,在优化网店布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订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四要加快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的风险分散机制。建设“信用濮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要尽快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构建起覆盖市、县两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何雄强调,要紧密协作,防范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要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做好稳控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真正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风险,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二要积极稳妥化解企业资金风险。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对符合政策的不良贷款切实做到应销尽销;针对“僵尸企业”要慎重对待、稳妥处置,以兼并重组为主,建立部门共商协作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社会风险。三要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建立统一的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