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要求,有效衔接慈善帮扶资源,创新社会救助模式,积极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慈善会联动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市将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让我市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据了解,“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的救助对象主要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专项基金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慈善会分级建立,实行统一名称、分级统筹、分级救助。各级慈善会负责本辖区专项基金管理、募救信息统计、救助信息公开发布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市、县民政部门发现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后,按照“谁发现、谁启动、谁救助”的原则,及时与本级慈善总会结合,共同核实相关信息,启动基金救助程序。如遇重大事件或突发重大灾害急需救助的情况,各级民政部门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同步启动基金救助程序。“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实行分级筹款并设立独立科目进行财务管理,资金来源主要来自爱心企业捐赠、公开募捐活动收入、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赠。与此同时,积极动员各级社会组织、新的阶层人士参与,不断扩大资金来源。
“‘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的设立,是对现有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于拓宽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救助渠道,提升救助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发挥慈善帮扶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对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具有积极意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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