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获30万元奖励!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20〕98号)
《濮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奖励政策》(濮政办〔2021〕46号)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河南省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2.运营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经营规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平台运行机制完善,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相关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6.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80家,服务业绩突出,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专项条件(综合性平台至少满足3项,专业性平台至少满足1项)
1.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8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5次以上。
2.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并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
3.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5次以上。
4.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具有远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5.融资服务。组织开展融资产品咨询、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年组织银企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活动5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2亿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5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三、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四、申报时间
4-5月
五、主管部门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 联系方式:0393—8269988。
本报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杨俊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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