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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 行人与不文明交通行为说再见

作者:杜鹏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11-20 08:55:34   

文明,是现代城市的底色。作为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一直被视为最具价值的城市名片。文明人创文明城,文明城养文明人。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看“颜值”,更看“气质”。市民对待文明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的软实力。随着城市发展理念和人们生活观念的不断进步,文明的涵义必然会不断拓展。用越来越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推进绣花一样的精细管理,呵护成风化人的共同愿望,必定会出现环境优美、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我市闯红灯、逆行的行为大幅度减少,文明骑行的意识也深入人心,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在逐渐加强。  

闯红灯逆行的少了  

文明骑行意识深入人心  

“这段时间的城市交通真不错,秩序明显好转。”近日,家住市城区黄河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附近莲花苑小区的董女士说起我市的交通状况,表示非常满意,“以前每到上下班高峰期,黄河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就很混乱。道路都让电动车和自行车堵死了,我想右转有时候得等两个信号灯的时间。可是,现在整个右转车道竟然没有一辆非机动车,真是太好了。我每天上班都要经过黄河路、京开大道等几个交通要道,这些道路上以前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肆意行驶的现象频繁发生,但是现在这种现象明显减少了。”  

“这里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在里侧,以后请按照规定行驶。”17日12时左右,正是下班高峰期,记者在开州路与胜利路交叉口看到,一名交警正在耐心地引导群众,将占据在右转车道上的少量非机动车请到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上。“以前骑电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都成了习惯。现在听交警一说,就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以后不会了。”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表示,她一定会更正交通陋习。  

17日8时,记者在胜利路、开州路、黄河路和京开大道等几个交通要道发现,非机动车抢道逆行的现象明显减少,大家都有秩序地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各个路口闯红灯的情况更是几乎没有。“大家骑车终于不再随心所欲了,按道行驶既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别人。”一名市民说。  

“现在开车上路,最明显的感觉就是乱穿马路的人少了。”市公交公司23路公交车的司机田师傅说,以前经常有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遇到这样的情况,他要隔着很远就采取制动措施,并加强观察、小心避让。最近一段时间,田师傅感觉横穿马路的行人少多了。开车在路上行驶,压力也比以前小了很多。“很多市民的文明素质在提高,乱穿马路现象明显减少,这是一件好事。”田师傅高兴地说。  

刘师傅也是市公交公司的一位公交车司机,他也深刻感受到了路上的变化。“以前我开车从安厦小区到火车站,经过市油田总医院、银座商城等这些繁华路段时,经常遇到有人乱穿马路。现在尽管也有,但是少多了!”刘师傅说,“乱穿马路的人少了,开车更平稳,车上乘客也更舒适。”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除了会导致红绿灯等待区秩序混乱外,其引发的碰撞、剐蹭等事故也屡见不鲜。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从近几年的交通事故看,由于非机动车逆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节假日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时候,非机动车逆行就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简单来说,就是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靠右侧通行。哪怕是在过路口的时候,如果行驶路线出现逆行行为,也只能是围绕各路口依次绕行。虽然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驶距离,但是更加安全。  

“我市开展非机动车违反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是很得民心的城市管理举措。非机动车违法是城市交通混乱的重要原因。实践证明,城市交通管理仅靠柔性的宣传倡导道理说教是不够的,必须有刚性的惩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匡正城市交通行为的准绳,对于增强市民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无疑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柔性宣传和刚性执法,人们才有可能把文明的交通意识转化为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宋彦军说。  

一边宣传教育一边查纠处罚  

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辖区非机动车、行人管理,提升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了非机动车行人专项整治执法小分队,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营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27日,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召开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新闻发布会。会议宣读了《濮阳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关于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并就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做了介绍,强调交警支队将成立专项整治小分队,严查非机动车、行人违章行为。自6月28日起,市交警支队从机关科室、各执勤大队抽调40名警力,成立两个执法小分队,逐条道路、逐个路口开展专项治理,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小分队通过微博、微信、电视、宣传车等平台,宣传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宣传教育工作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果,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查纠违法行为过程中,执法小分队还向辖区群众宣传非动车行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行为的危害,迅速形成警民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集中表彰各行业参与文明交通涌现的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10月22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召开寻找“最美文明交通人”和搜索“最不文明交通人”新闻发布会,决定开展寻找“最美文明交通人”和搜索“最不文明交通人”活动。此次活动的内容是,每周宣传表彰一批“最美文明交通人”,曝光一批“最不文明交通人”。“最美文明交通人”的文明交通行为是指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停放、排队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遵守信号灯等。寻找“最美文明交通人”主要寻找身边的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交通参与者,比如: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按规矩行停;半年内没有交通违法的车辆和驾驶人;非机动车和行人按红绿灯行停,不越停车线,按规定车道行驶,横过道路走斑马线。“最不文明交通人”是指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随意变更车道、车窗抛物,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行人翻越护栏、乱穿马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搜索“最不文明交通人”主要搜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媒体曝光,并给予警示提醒。  

重新施划地面标识标线  

进一步提高通行能力  

8月2日,记者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配合全国文明城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城区主干道路口通行能力,交警部门开始对城市管辖区域道路重新施划地面标识标线。这一举措也为交通秩序整治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基础。  

本次辖区道路施划标识范围为市城区濮上路以东、长庆路以西、石化路以北、中原路以南的10万平方米。主城区工程完成后,还会逐渐向外延伸至绿城路、濮水路等路段。这次施划的机动车道标语为:按灯行停,礼让行人。非动车道标语为:按灯行停,请勿越线。路段(斑马线)标语:礼让行人,减速慢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以及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但没有避让的,处20元至50元罚款。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