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记者昨日自市统计局了解到,2016年濮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正式出炉。
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5647元,与2015年的43103元相比,增加了2544元,同比名义增长5.9%,增速比2015年加快1.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1%。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46227元,同比名义增长6.1%,扣除物价因素,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3%。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71547元,采矿业69911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5917元;它们分别是全市工资水平的1.57倍、1.53倍和1.4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7059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158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5683元;它们分别为全市工资水平的59.28%、77.02%和78.17%。
分县区看,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排名前三位的是华龙区、开发区和清丰县,分别为52160元、42349元和42253元。
那么,这些数据是怎么得来的?到底准不准确?“此次统计的调查对象为辖区内的非私营法人单位,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市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由于调查对象是城镇非私营企业,所以计算出来的平均工资高一些。一般来说,交完所得税、扣除完保险和公积金后,实际领到手的会少好几百元。”该工作人员说。(记者 李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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