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民生综合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 不再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
整合后医保药品目录达2511个 品种最高可报销55万元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1-09 06:18:04   

1月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获悉,近日,市政府研究通过《濮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存在了十几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由各级人社部门管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壁垒,使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对推动我市城市化建设有积极的意义。并轨后的新医保会给我市城乡居民带来哪些变化?记者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为您逐个盘点。

最高报销限额提高

城乡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参保居民最高可报销55万元,比原城镇居民提高了10万元,比原新农合提高了5万元。

报销范围更广

整合后的药品报销目录达到2511个品种。较原城镇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增加110个品种,增加幅度近5%;较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增加662个品种,增加幅度近40%。

纳入报销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更加丰富,达到4441个。其中,将原肝移植、脊柱侧弯矫正术等高额医疗服务项目及儿科相关的88个项目,全部由自费调整为医疗基金准予报销。

报销比例提高

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分段报销,报销比例还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水平等适度提高。对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而言,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3~8个百分点。

起付标准降低

市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最高较原新农合起付线降低了400元,省级及以上医院起付标准最高较原新农合起付线降低了1500元。起付标准乡级200元,县级医院400元,市级二级医院600元,市级三级医院1200元,省级三级医院1500元。

缴费时间及保险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缴费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应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由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出生次年的医保费。9月至12月出生的新生儿,应于出生次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出生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居民在市内各县区之间户口迁移的,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后,在转入地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原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同时享受转出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底。

医保关系变更

参保居民户口迁移出我市、市外转学或退学的,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或退保手续。已进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个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再退还,可继续享受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底,但不得重复享受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居民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已进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个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再退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前,可以继续享受转出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最长不超过当年底且不可重复享受。参保居民在港澳台或出国定居、参军或死亡的,按规定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已进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个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再退还。

43个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

我市将原城镇居民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和原农村居民医保实行重大疾病保障管理的儿童白血病、唇裂、腭裂等33个住院病种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10个门诊病种,纳入第一批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

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我市将恶性肿瘤患者放疗、化疗和支持用药,器官、骨髓移植后使用必需的抗排斥药品,重性精神患者药物维持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置放术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等8种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享受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只要是父母参加了医保,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均不用缴费,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可选择的医疗机构更多

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了132家,将我市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参保居民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更多,就医报销更加方便。

普通门诊用家庭账户支付

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实行家庭账户。年计入额度为个人缴费标准的50%,主要用于支付个人及参保家庭成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门诊账户、家庭账户的居民,余额仍可以继续使用。

生育费用也可报销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还可以享受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的生育费用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医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在市级及其以下中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谈起这次医保改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称:“2017年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运行的第一年,不可预知因素较多,没有成熟经验可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顺利启动、健康运行。”(记者 赵春晖 通讯员 和现君 谢大伟)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