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经开区分局昆吾路派出所创新消费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法理情融合”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购车定金纠纷,既维护市场秩序,又保障群众权益,为基层治理提供了鲜活样本。
纠纷溯源:定金条款引争议
今年3月初,张先生在某汽车4S店支付2000元定金,预订了一辆轿车。然而到了4月初,因个人原因,张先生不得不放弃购车计划,并要求4S店退还定金。但4S店以双方已签订购车协议为由,拒绝了张先生的退款请求。此后,张先生多次向汽车品牌总部投诉,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专业调解:三步攻破难点
社区民警翟自安得到纠纷线索后,迅速主动介入。为妥善解决这起纠纷,翟自安采用“三步调解法”:首先开展溯源调查,仔细核查购车协议条款,认真查验定金支付凭证,精准界定双方的权利与责任;随后进行分头疏导,连续三天驻点4S店,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同时积极引导4S店换位思考消费者面临的实际困难;最后搭建沟通平台,组织现场调解座谈,通过“背对背沟通 + 面对面协商”的方式,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翟自安的不懈努力下,这场纠纷最终迎来圆满结局。4S店同意退还1000元定金,张先生也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彰显了社区民警在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作用。翟自安以法理情融合的调解方式,在双方之间架起沟通桥梁,既维护了4S店的正常经营秩序,又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治理升级:构建长效机制
该所民警以耐心、爱心、细心、真心引导矛盾纠纷双方将心比心,积极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矛盾化解方法,探索建立“公安+市场监管+司法所+行业协会”联调机制,不断促进辖区平安和谐,持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枫桥经验”在濮水之畔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王月明)
警方提醒:
购车定金需谨慎,理性维权避纠纷。广大市民在购车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差异。“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若无正当理由单方违约,商家有权不予退还;“订金”则可无条件退款。签订协议前,应充分了解车辆配置、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因疏忽引发争议。若遇纠纷,切勿冲动,可先与商家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采取极端方式,以免激化矛盾、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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