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申请人,请说下你的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请答辩!”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工业园区某企业,设立“流动仲裁庭”,审理一起工伤待遇赔偿争议案件。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就近、就地、就快”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当事人所在企业实施“流动仲裁”。仲裁员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定程序,对案件中的各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并有序组织当事人双方开展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和仲裁庭辩论。经过审理,争议双方表达了调解意愿,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庭审结束后,仲裁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详细解读了工伤待遇赔偿、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企业和劳动者经常遇到的问题。同时,为企业提出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制度、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建议和举措,并指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流动仲裁庭’在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果的严谨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提供了便民、惠企、高效的调解仲裁服务。这不仅降低了当事人双方的维权成本,提高了调解成功率,而且庭审过程也变成了普法释法的宣传阵地。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观念,提高当事人双方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持续推行“流动仲裁庭”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流动仲裁庭”机制的相关配套措施。通过实现就地解决劳动纠纷的新模式,力争将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权的“双赢”,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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