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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学好新修订《条例》履职尽责勇担当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4-23 07:27:09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不成文的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增第133条对餐饮浪费作出明确处分规定,体现出越来越严的纪律要求。”4月22日,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举办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上,案件审理室主任杨东波就掌握好《条例》新特点,为与会人员上了精彩一课。

随着《条例》正式实施,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迅速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第一时间召开学习培训会,对《条例》新增和修改部分逐条对照解读,带头学深悟透、对照检视,并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条例》原文、新旧对照表、权威解读文章等内容搜集整理、编印成册,做到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本。及时转载推送官方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方便《条例》随时可学、随处可学。督促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每日一小时”、图书阅览室等机制平台,对《条例》开展巩固学习,推动学习深化、消化、内化、转化。把学习贯彻《条例》与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结合起来,聚焦示范区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对标对表《条例》要求,紧盯党员干部履职情况、作风情况和廉洁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确保《条例》正确适用、处置恰当准确,着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记者 侯科建 通讯员 张格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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