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参军入伍、保家卫国。如今他投身司法事业,守初心、担使命、立新功。从部队到法院,岁月流转,改变的是容颜与职务,不改的是年少从军时的赤子情怀。
自2012年7月进入南乐县法院工作以来,他已经在执行工作岗位上坚守了11个年头,他始终以军人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默默无闻奋斗在执行工作第一线。11年来,他执结各类案件2393余件, 3次被南乐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次因成绩突出,被南乐县人民法院特予嘉奖;2015年3月荣获中共南乐县委、南乐县人民政府 “11·15”案件处置工作先进个人;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执行攻坚工作成绩突出先进个人;被南乐县人民法院授予2021年第一季度“办案标兵”称号;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先进个人。他就是——南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吴帅。
转业后,吴帅虽然脱下了军装,但从未卸下自己作为一名军人的纪律和责任。刚转业到南乐县人民法院时,他深知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不直接从事审判工作,但作为一名法院人,他时刻保持着在部队养成的组织纪律和作风纪律,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由于专业不对口,他曾经心理压力特别大。为了弥补业务知识的匮乏,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日常不间断的学习,逐渐变成了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与此同时,他钻研学习党务知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以对组织极端负责的态度,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他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无论大小,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上下狠功夫。当事人走的路由法官来走,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就地结案……将老百姓的矛盾化解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2023年6月12日,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因案件申请人行动不便,吴帅驱车赶到申请人所在的养老中心,将案件执行款亲自送到申请人手中,老人感动得落下眼泪,连连称赞:“真是没想到,你们能主动上门,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信心。”吴帅说道。在工作中,他忠于职守,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为了办好一件案子,他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他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成为奢侈。
2021年9月9日,在执行途中,他看见一辆电瓶车翻倒在地,伤者后脑受伤,血流不止,陷入昏迷状态,吴帅及一行干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指挥交通,抓紧协助救人,等120救护车、交警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后,吴帅及同行的干警才放心地离开……
执行局是法院判决的执行部门,每个法官的形象都代表了法院的形象。面对盘根错节困扰办案的人际关系,吴帅始终牢记公正和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时刻“省己”“戒贪”,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他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执行技巧赢得了同事们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行法官,他以为人民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学习,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不停步,百尺竿头竞上游。
脱下军装,披上法袍;征程万里,初心如磐。无论是当年穿着军装保家卫国,还是披上法袍为法治梦想拼搏,吴帅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始终将人民群众装在心里,将司法为民的担当融入血液中,自觉弘扬人民子弟兵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奋力拼搏、砥砺前行,用热血和忠诚播撒司法温暖,用坚守和奉献书写更加精彩的人生!本报记者 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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