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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奖励60万元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8-08 11:50:05   

一、政策依据

《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濮政〔2022〕20号)

二、申报范围

濮阳市辖区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中的各类组织,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基本条件

1.在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辖区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工程和经营质量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

3.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除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政策扶持行业外,其上年度营业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位居全市同行业前列,其中第二、三产业申报单位上年度纳税额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

4.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组织以及科技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6.获得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四、支持方式

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并奖励6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申报时间

4-6月(两年一届)

六、主管部门

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393-8994670。




责任编辑:薛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