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濮发〔2015〕23号)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1.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总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免费互联网。2.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法律服务等基础服务能力,定期举办项目发布、路演展示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70%。3.服务主体明确,内部财务管理规范。
(二)国家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满18个月。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2.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家。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10家,或每年有不低于5家获得融资。每年有不少于3个典型孵化案例。3.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每年开展有关活动不少于10场次。按要求上报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三、支持方式
省级:1.优先推荐国家众创空间备案。2.可申请加入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联盟。3.受益财政奖励20万元。
国家级: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增值税。2.受益财政奖励50万元。
四、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联系方式:0393-666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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