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濮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金晓华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案件。
当日上午,金晓华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
庭审前,金晓华仔细查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深入讨论。庭审中,法庭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公开透明。诉辩双方在法庭上充分发表了意见,充分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日下午,金晓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原审被告人孔某某、王某犯赌博罪抗诉一案在三号法庭开庭审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前,金晓华仔细审阅卷宗,分析法律适用,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进行了充分庭前准备。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抗诉意见,针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节奏分明,凸显了司法程序正义。该案将择日宣判。
濮阳中院积极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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