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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城区建筑工地禁用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8-11 07:40:02   

记者8月10日自市住建局获悉,该局下发通知,要求自8月16日起,市城区建筑(市政)施工工地禁止三马车、拖拉机及其他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简称“黑烟车”),以及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出入或在内部、周边停放。

通知要求,各区住建部门、市住建行业各单位要将禁止使用黑烟车及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列入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加强使用审批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的项目企业,给予责任单位相应处罚。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各自责任,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施工企业负主体责任。

通知同时明确:在检查中对初次使用(停放)违规车辆的建筑(市政)项目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停放),并对建设单位及法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警告;再次发现时,建设单位及法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将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公示期为6至12个月,对建设项目责令停工整顿7天;第三次及以上发现的,将建设单位及法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记入建筑市场诚信“黑名单”,并在市住建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至3年。记者 李世秀 通讯员 樊向玺 殷光扬




责任编辑:刘循源